2024自考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七)

发布日期:2023-11-23 15:40:02 编辑整理:河南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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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考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七)


1、所得税会计的概念:

一般说来,所得税会计是指研究处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

●所谓会计收益,是指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税前会计利润;

●应税收益,则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

2、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起来,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主要发展阶段。

●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二为一的共同发展时期。

●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逐步分离时期(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二者最主要的差异是:(1).目标不同。所得税会计依据公平税负,在所计算的企业利润中超过税法扣减成本、费用范围规定的支出要依法纳税。而财务会计着重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绩效,反映某一时期收支相抵后的利润总额。因而二者在确认会计收益上存在差异。(2).计量所得的标准不同。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最大差异在于确认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税法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混合计量所得,对某些依照会计原则而确认的收益允许在纳税时予以扣减。而财务会计计算收益的原则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不管当期是否客观实现了现金的流进或流出。(3).核算依据不同。所得税会计依据现行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所得,财务会计则以会计准则计算会计所得。

●所得税会计兴起和发展时期。

3、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

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是在计算应缴所得税时,确定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的问题。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

分类:1.企业确认为当期会计收益,但按税法规定不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产生的差异。(企业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企业从国内其他公司分会的已税利润)

2.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不确认为当期收益。(企业把自己产品用于投资和非应税项目,税法规定该产品成本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应税所得)

3、按合计准则核算确认的费用和损失,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允许扣除而产生的差异(扣除范围不同:违法经营罚款、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罚款、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和赞助、扣除标准不同:利息、工资性支出、三项经费、公益救济性捐赠、业务招待费)

●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虽然计算的口径一致,但由于二者的确认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某一时期产生以后,虽应按税法规定在当期调整,使之符合计税所得计算的要求,但可以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转间,最终使得整个纳税期间税前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相互一致。

(1).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

(2).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

4、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1、当期计列法也称应付税款法,是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数额,在本期作为应付项目处理,直接计入本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

2、跨期所得税分摊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分别确认为负债或资产,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确认为各期的所得税费用。有两种方法:部分分摊法和全面分摊法。

(1)、部分分摊法,是指对非重复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即本期发生,以后不再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才作跨期分摊。

(1)、全面分摊法,是指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对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作跨期所得税分摊,都应确认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

5、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递延法主要区别:

①二者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不同。采用应付税款法时,不确认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数额,而按照依税法调整后的应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在采用上述纳税影响会计法时,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数额,并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②二者核算的基础不同。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递延法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方法虽然一致,即将永久性差异确认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或抵减本期所得税费用,但是,两者的核算基础不同:应付税款法是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进行的会计处理,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进行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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